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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富先老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2)

2012年8月16日

第二次人口红利

既然中国人口转变结果的特殊性可以被概括为“未富先老”,也就意味着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在应对老龄化问题时,面临着更多的、更大的、不同寻常的挑战。这类挑战可以分别从人口红利的过早消失、第二次人口红利开发面临的困难,以及养老资源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我们先来看未富先老与人口红利消失的关系。

人口抚养比可以作为人口红利的代理变量。实际上,人口老龄化也可以用人口抚养比来反映。我们把中国的人口抚养比变化动态,与日本、韩国和印度做一比较(图2),恰好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中国未富先老特征。

图2 人口抚养比转折点的国际比较

人口抚养比转折点的国际比较

我们先来与作为先行国家的日本和韩国进行比较。日本的人口抚养比是在1970年降到最低点的,但是这个低抚养比持续了20余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迅速提高。相比而言,日本的人口转变不仅大大早于中国,而且在人口红利消失时,其经济发展水平更是大大高于中国。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是一个典型的在人口红利消失之后,经济增长陷入停滞的例子。不过,日本的经济停滞是在成为世界上最富裕国家之一以后才发生的,没有形成中国这样的未富先老的情形。作为高收入国家,韩国人口抚养比的下降开始得早,下降过程的持续时间长,并且在低点上保持较长的时间,预计在与中国相同的时间点即从2015年开始,转而迅速提高。

这里,有必要结合中国与日本、韩国的比较,讨论一下刘易斯转折点与人口红利消失点之间的关系。根据日本学者的研究,日本经过刘易斯转折点的时间大约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如果以人口抚养比开始提高的年份作为人口红利消失的转折点,日本到达这个转折点的时间为1990年,两个具有转折意义的时间点之间相隔30年左右。韩国学者的研究则表明,韩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经过刘易斯转折点,而以人口抚养比提高为标志的人口红利消失点则要在2015年前后达到,其间相隔约40余年。如果以2004年作为中国的刘易斯转折点,2015年人口抚养比提高的年份作为人口红利消失点,其间仅仅相隔10年。

为什么中国两个转折点之间的时间间隔大大短于日本和韩国呢?一般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可以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和70年代的韩国相媲美。固然,三个国家在各自的二元经济发展过程中,成功地实现了劳动力的重新配置,完成了青木昌彦所谓的“K阶段”任务。但是,中国与这两个国家相比,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仍然有着很大的不同。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中国的这种特殊性。

首先,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始终没有伴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是通过人民公社、农产品统购统销和户籍制度三驾马车,把农村劳动力束缚在农业中,导致农业的边际劳动生产力十分低下,并形成了典型的非农产业劳动力无限供给特征。可见,如果以20世纪50年代末作为中国工业化起步时间,而以80年代初作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转移的时间,劳动力转移的起步大约比工业化滞后20余年。

其次,在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的整个改革开放期间,中国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并非一下子就消失了,而是通过长期的渐进式增量改革,不断地得到清除,而且迄今为止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因素,仍然发挥着对于劳动力流动的阻碍作用。可以认为,这些制度性障碍的存在,至少可以产生延缓农业劳动力转移10年的效果。

与此同时,中国的人口转变却大大快于日本、韩国及许多以人口转变速度快著称的东亚经济体。数据表明,如果说日本和韩国的两个转折点之间的时间关系,主要是由劳动力转移速度或需求方因素决定的话,中国则更多地受到人口转变速度或供给方因素的影响。很显然,在转折点上的这个特殊性,给中国应对挑战带来更大的难度。

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日本、韩国和中国在刘易斯转折点上的农业劳动力比重,进一步认识中国未富先老特征导致的经济发展阶段特点。在以产业结构变化为主要经济增长推动力的发展阶段上(“K阶段”),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是发展成就的一个重要表征。然而,在大趋势之内,劳动力转移又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在国家之间产生差异。

从图3中可以看到,由于中国特有的一系列制度因素,使得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到阻碍,在刘易斯转折点上的农业劳动力比重明显高于日本类似发展阶段的水平。例如,1960年日本的该比重为30%,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4年中国的该比重高达47%。即使按照调整过的数据,这个比重为35%,也高于日本的水平。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人口转变速度更快,预计与韩国在同一时间完成抚养比从下降到上升的转变,所以,中国在刘易斯转折点上的农业劳动力比重又明显地低于韩国。

图3 中日韩在刘易斯转折点上的农业劳动力比重

中日韩在刘易斯转折点上的农业劳动力比重

进一步地,将中国与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中国的印度进行比较。印度人口抚养比开始下降的年份与其他亚洲国家大体相当,但是,下降的速度相对缓慢,预计在2040年前后才从下降趋势转而上升。在此之前,印度将长期处于人口红利期,比中国的人口红利期长大约25年。因此,在中国人口红利消失从而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消失的情况下,印度是潜在的比较优势接续国家。实际上,印度不是惟一的类似国家。亚洲的越南和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例如高盛集团所谓的“新钻11国”,都在相关产业上与中国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

如果遵循以往关于人口红利的定义,即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比重不断提高从而保证劳动力充分供给和高储蓄率,人口抚养比预计在2015年停止下降进而提高,则意味着人口红利的消失。但是,也有文献指出,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未雨绸缪可以产生一个新的储蓄动机,形成一个新的储蓄来源,其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还可以获得收益。这被称为区别于前述意义上人口红利的“第二次人口红利”。不过,如果仅仅从老龄化时期储蓄动机角度来观察,尚不能构成在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程度上,堪与第一次人口红利相提并论的第二次人口红利。

在理解人口老龄化原因时,人们通常着眼于观察人口转变从最初的少年儿童人口减少阶段,进入到相继而来的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阶段,从而老年人口占全部人口比重提高这样一个事实,但是,往往忽略由于寿命延长带来的人口预期寿命提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我们设想,即使人口年龄结构不发生在少儿年龄组、劳动年龄组和老年组之间的消长,如果老年人活得更长,按照定义的老年人在全部人口中比重这个指标来观察的老龄化程度也会提高。在健康寿命延长的条件下,老年人不啻宝贵的人力资源,既作为数量意义上的劳动力,也承载着丰富的人力资本,因此,第二次人口红利也只有从劳动力供给和人力资本积累的角度来观察,才具有显著的意义。

值得强调的是,人口红利的利用是有条件的,特别是需要一系列制度条件。已有的众多文献表明,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关键在于以比之后者更快的速度实现增长,从而形成一个趋同的结果。而这个趋同是条件趋同,即只有满足一系列物质的和制度的条件,发展中国家诸种潜在的因素才能成为现实的经济增长源泉,从而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中国人口抚养比下降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但只有改革开放才创造了利用第一次人口红利的条件。而按照定义来看,第二次人口红利的条件要求更高,涉及到教育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以及资本市场的发育。

其实,人口红利这个概念,归根结底是经济学家在研究活动中人为制造出来的,无非是赋予经济增长一个人口学的视角。而且,从经济学意义上看,这只是一个局部性的视角。例如,当经济学家尝试把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一个解释变量时(如以人口抚养比作为代理),事实上资本投入、劳动投入、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等其他变量,也都与人口因素不无相关。换句话说,第一次人口红利只是起到了一种允许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内较多地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作用。

至于第二次人口红利,除了同样会产生有利于生产要素投入的数量扩张效果,如对于保持经济增长所必要的储蓄率和劳动力供给的效果之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更具有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源泉的开发,即通过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体制改革,实现在后人口红利发展阶段上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改进。

对于不同的国家来说,第一次人口红利来得有早有晚,因而去得也有先有后,在许多发达国家的早期发展中甚至看不到明显的人口红利效应。因此,虽然中国的确享受了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实际上却并不存在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有特别的人口负债这个问题。只是在第一次人口红利消失与第二次人口红利的获得之间,需要避免出现一个人口红利的真空时期。而未富先老的特点,的确在两次人口红利的良好衔接上,给中国带来特殊的困难。如果通过在创造第二次人口红利条件的同时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中国就可以避免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保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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