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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让长江中游瓶颈河段畅行无阻

2012年3月4日

部分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提高华中六省市长江干线航道规划标准,彻底解决长江中游瓶颈河段通航问题。

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十二五”时期长江干线航道治理已全面启动,进一步提高重庆至武汉、武汉至芜湖、芜湖至南京段枯水期航道尺度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委员们恳请进一步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力争在2025年前逐步实现重庆至武汉河段的航道水深对接,航道水深提高至4.5米,可长距离通航5000吨级江轮;使武汉至芜湖河段的航道水深对接,航道水深提高至6.0米,可长距离通航5000吨级海船;使芜湖至南京河段航道水深与下游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航道水深相衔接,可通航万吨级海船。

委员们同时建议加大长江重庆至芜湖段航道建设力度,开展省部共建;恳请长江航道建设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协调推进航道治理,沿岸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和谐共建。

长江干线:内河货运量世界第一

省政协常委、长江航道局规划处处长高凯春昨透露:截至2011年,长江干线完成货运量16.6亿吨,同比增长10.5%,连续7年超过美国密西西比河和欧洲莱茵河。

进入新世纪,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对外贸易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能源、石化、钢铁等重化工业在产业结构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外贸进出口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煤炭、铁矿石、水泥和矿建材料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运输需求迅猛增长,带动长江水运高速发展。

专家分析,长江干线货运量发展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上中下游货运量全面快速发展;江海运输量迅猛增长;大宗干散货仍然是长江干线主要运输货种,集装箱、滚装汽车等新兴货种运输量快速增长。

高凯春表示,长江中上游地区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空间和能力均很大,沿线政府均已形成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共识。总体判断“十二五”时期长江干线水运量将稳步增长。

30余处浅滩阻碍航行

驻鄂全国政协委员在提交的联名提案中认为,重庆至南京河段有30余处碍航浅滩,严重制约了航道的通过能力,特别是荆江河段九曲回肠、滩多水浅,历来是长江防洪和航道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重庆至武汉河段,全长约1293.5公里,库区航道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但库尾河段存在部分礁石、急流碍航和累积性淤积碍航问题;存在局部航段槽窄水浅、坡陡流急问题。经测定,本河段内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水道约40个。

武汉至芜湖段,全长约607.5公里,不能稳定达到相应标准的水道约23个;芜湖至南京段,全长101公里,存在部分滩槽格局不稳定的现象,不能稳定达到标准的水道主要是江心洲至乌江河段。

委员们表示,通过长江航道整治实践,以及多年的前期专题研究,长江航道建设管理重大关键技术得到突破,进一步提高重庆至武汉、武汉至芜湖、芜湖至南京段枯水期航道尺度在技术上是存在可能性的。

科学开发与生态保护并行不悖

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6处,如何科学开发使其对环境影响最小?

据长江航道局调查,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涉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5处、鱼类原种场1处、鱼类产卵场24处、长江重要湿地5段、饮用水源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70处。

长江航道局专家介绍,航道整治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对水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其他生态功能区的影响等。其中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一旦施工作业停止后即可恢复到原有水平;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从施工角度而言大多为临时性的,而且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减缓;航道整治工程总体上与各省的生态功能区划没有冲突,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很小。

专家指出,长江水运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不能无限制地提高航道水深,其科学的开发和利用需要综合考虑水利、河道、渔政、通航建筑物、环境保护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