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成为世界造船强国。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船舶配套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并形成50个以上满足最新国际规范要求、引领国际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产品,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
在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船舶运力和建造能力过剩,造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以及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人民币汇率、原材料和设备价格波动加大的严峻形势下,《规划》的出台无疑为行驶在迷雾中的中国船舶工业指明了航向。
新规划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工信部装备司副司长李东指出,《规划》的制定是解决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他表示,制定出台《规划》,明确新时期船舶工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仅是抢抓历史新机遇,抢占竞争制高点,从而实现造船强国宏伟目标的现实需要;更是推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确保产业实现平稳可持续增长的内在要求。
李东强调,《规划》对船舶工业各领域发展做出了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业务领域发展阶段的差异和市场形势的变化,提出不同的指导方针。对于船舶制造业务,要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强做优;对于船舶配套业务,要加快发展步伐,加大发展力度,改变其发展滞后于造船业的局面;对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这一新兴业务领域,则要充分运用船舶工业在装备制造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同时,李东还表示,为了使“十二五”规划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编制过程中,专家们在主要任务上分门别类地列出了技术改造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产业布局、造修船业重点产品及技术、船舶配套业重点产品及技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产品及技术等。
四大目标力促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产业体系将更为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国际造船市场份额稳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造船强国。其中,重点提出了四方面具体目标:即科技综合实力跃居世界前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率效益显著提升、配套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规划》指出:在科技实力方面,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形成50个以上满足最新国际规范要求、引领国际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产品。具备主要高新技术船舶和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能力,全面突破高技术船舶的关键技术,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进入世界前列。
在产业结构方面,环渤海湾、长三角和珠三角造船基地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
在效率效益方面,工业增加值率较“一五”提高3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5%。船舶工业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数字化造船能力明显提高。骨干企业造船效率达到15工时/修正总吨,典型船舶建造周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配套能力方面,船舶配套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船舶动力和甲板机械领域形成5~10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综合集成供应商。主要船用设备制造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平均装船率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品牌船用设备装船率达到30%以上。
李东说,“未来5~10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又一个关键时期,产业将进入由大到强的新的发展阶段。希望各地方船舶行业管理部门、船舶企业紧紧抓住调结构转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利用市场调整期所产生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产业升级,促使我国船舶工业的比较优势加速转变为综合竞争优势,加快实现造船强国目标。”
政策合力为船舶业保驾护航
为保证上述目标如期实现,《规划》提出五大政策措施为船舶工业保驾护航。包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交流与合作以及强化行业管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针对目前船舶企业融资难问题,《规划》提出,加强船舶产业政策与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政策的衔接力度,充分利用出口退税、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技术改造支持政策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船舶产业中建立首台(套)设备保险机制,发挥保险在船舶产业中的风险保障作用。
李东表示,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将充分运用行业管理各类手段,注重与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的衔接,明确发展方向,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政策合力引导和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