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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武家嘴船厂集装箱船爆炸事故9名责任人受处理

2012年7月19日

今年2月12日13:52分左右,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在舾装码头建造WJZ034—1080集装箱船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41.8万元。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政府迅即成立了由市安监、监察、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舵机舱内丙烷气体泄漏,达到爆炸极限,遇金属撞击火花产生爆轰。间接原因是,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八卦洲街道负责安全监管的有关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

按照有关规定,对9名事故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其中,3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名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3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为:金跃刚,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潘宏保,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连升,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八卦洲基地,单船项目经理。

同时,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南京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办事处就此起事故向栖霞区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