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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极打造资源分配型国际航运中心

2012年6月28日

在近日于上海浦东举行的“201年上海航运法治论坛”上,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孙建平表示,上海未来将以资源分配型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优化和提升上海港国际集装箱主枢纽港地位,充分利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框架,发展国际性航运要素交易市场,拓展现代航运服务功能,跻身国际航运标准、规则和法律领域,提升全球航运资源分配能力。

论坛以“航运服务业的规范与发展”为主题,浦东新区区长、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姜梁出席并致辞。与会专家们积极呼吁建立完善、统一的航运法律体系,希望国家尽早出台《航道法》和《航运法》。

孙建平谈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要深入挖掘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政策空间,深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类似“自由港”的政策,使上海港率先成为内地“国际中转货物转运中心”试点港口。

他同时提出,要充实洋山保税船舶登记制度内涵,吸引技术含量高、船龄小的船舶集聚洋山。借助商务、财税等政策平台,营造开放、健康、有序的商务环境,研究出台相关法规,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资源,为行之有效的政策固化和法制化提供保障。

他透露,上海将突破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瓶颈,积极做好促进航运中心发展的立法研究,适时开展《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调研,形成有利于提高全球航运资源分配能力的法制环境。

孙建平指出,世界上的国际航运中心无一不依托其枢纽港地位而成就,因此在上海功能性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确立之前,要加快国内市场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以“风险对冲功能”为导向的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平台;要继续优化集装箱班轮航线布局、完善海港集疏运体系、提高集装箱航运班期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