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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港成全国首个“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内河港

2012年5月18日

日前,江苏太仓港成为全国首个获准享受海港待遇的内河港口。即日起,进出江苏太仓港的船舶引航开始实行“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大大提高了船舶通航速度,也就是说由该港进出长江口的船舶无需再提出两次引航申请。

太仓港地处长江入海口南岸,建港条件极佳,是国家明确的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集装箱干线港。该港总吞吐能力已达978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435万标箱,拥有集装箱班轮航线100条。今年前4个月,完成吞吐量100.41万标准集装箱、3718.1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1.91%和21.55%。

虽然太仓港属于内河港口,但自从2011年1月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后,该港口已具备了5万吨级集装箱船全潮、5万吨级散货船满载乘潮双向通航,10万吨级集装箱船和10万吨级满载散货船及20万吨级减载散货船乘潮通航能力,从通航条件上实现了从内河港向海港的转变。

为此,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呈文,请求长江南京以下港口享受海港待遇。交通运输部经过专题研究,于今年5月14日正式下发通知,同意自5月18日起对进出太仓港口的被引船舶实行“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同时明确待条件成熟后将执行范围再沿长江向上游延伸。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表示,这一新举措简化了进出长江船舶手续环节,节省了引航时间,有利于航行安全和提高船舶运行效率,有利于方便船方,对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建设,服务长三角以及长江流域开发开放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据长江引航中心、上海引航站介绍,“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实施之前,太仓港进出境船舶进出长江需要分别向上海港引航站、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进行申请,手续较为繁琐。实行“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后,进出太仓港的船只只需登陆长江引航中心网站获取船舶引航申请信息,变“二次申请”为“一次申请”,便于船舶代理操作,提高船舶引航申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